每日
一、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:
1.转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受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);
2.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。
注:男性年满50周岁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,若户籍地不在成都,不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;若户籍地不在成都,但在成都缴费满10年的,可以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。
二、办理时间:
工作日。
承办单位: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
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社保办理点